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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4-03-12     作者:团委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毕业生团员

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提示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南方电网公 司直属团委,中国广核集团公司团委,省地质局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工)委,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高标准做好2023年全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工作对象

毕业年份为2023年的学生团员。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期:6月底前,转出方团组织(原就读学校或学习单位)摸清毕业生团员去向,将就业、升学、待业、出国(出 境)几种情况进行分类,向团员正确传达组织关系转接要求,并提前准备转接相关佐证材料。

(二)转接期:6 月底至9月底,全面启动年度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级团组织指导毕业生团员主动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按照《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要求,完成线下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

    (三)收尾期:10月底前,各级团组织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排查未完成转接的毕业生团员情况,督促学生团员及时转出。10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严禁推诿扯皮。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三个 严禁”,即:严禁基层团组织不正确传达全省学社衔接工作要求,让学生团员本人自行联系上级团组织完成转接工作;严禁转出方 团组织简单粗暴地以“未就业”为由,要求毕业生团员转往生源 地或户籍地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转入方团组织以非本单 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原因拒绝接收毕业生团员 。

(二)加强业务指导,保证精准转接。各级团组织要对新任 职团干部开展组织关系转接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转出 方团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团员的专门指导,确保团员如期按要求 完成转接。要及时清理空心团支部,对个别未转出的团员建立“流 动团支部”进行统一管理。转入方团组织要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领域转接团员的关注度,引导团员主动到新兴领域团组织报到。

(三)强化过程督导,有序推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时 间节点要求,督导下辖各级团组织完成毕业生团员转出和接收工 作。按照工作安排,7月31 日前,学校领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80%;9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整体不低于90%;10月31 日前,毕业 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将作为年度基层 团建工作的重点评价指标,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工作。



附件:1.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清样)

4.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汤智勇;联系电话:020—8718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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